4月4日-6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机关有关处室和各监察分局开展清明期间的煤矿安全检查。
按照检查方案,程国珍局长带队暗查暗访了呼图壁县2处煤矿、买买提·木沙副书记带队检查了米东区1处煤矿、郑军副局长带队检查了乌鲁木齐县1处煤矿、张永清副局长带队检查了阜康市1处煤矿、纪检组组长谢瑞民带队检查了托克逊县2处煤矿。
对长期停工停产煤矿,重点检查了煤矿企业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停产期间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人员返岗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对生产建设煤矿,重点检查了煤矿企业安全集中整治、“一通三防”专项检查、“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等开展情况。
检查组在反馈时强调,一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在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的情况下,企业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风险管理和灾害治理、严格履行开复工手续。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住“五职”等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加强全员安全培训,严把复工复产程序关,全面做好复产复工各项准备工作。二要落实整改。煤矿企业要认真抓好“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对标对表“一规程三细则”;重视问题和隐患、善于发现问题隐患,对于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集大家之力,消灭于萌芽状态;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三要未雨绸缪,要瞄准现代化煤矿发展方向和煤炭产业趋势,扎实推进煤矿信息化、智能化工作,把工作做到前面,通盘考虑各系统融合发展。
检查组要求,在清明假期、防控疫情、安全生产工作竞合关键时段,煤矿企业要依法依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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